Monday, February 22, 2010

林夕

昨天發了個夢。

夢中,我還在CA。
是我快要回來這邊的時候。
夢中,有位朋友說要來車我去機場,但他自己卻在香港?
之後要叫他的妹妹先到機場車他,他再來找我?
雖則我知事實上這不會發生,可是夢中卻挺真實。
之後,因為是最後一日,跟一堆人去了如stampede的地方玩。
很多人的地方。
那時候看了看手錶,是2點多,我應該是1時多要上機的。
朋友都笑著說,沒所謂吧,反正明天才走也可。
我也好像是miss了巴士一般,沒什麼感覺.... = =""

之後,玩了什麼我忘記了。
我只記得,我笑著說了一句話。
之後,眼中只剩下那淡淡的笑容,溫柔深情卻冷淡無比。

眼睛張開,醒來了。
看看時間,剛好7時24分。

1. 過了probition。
2. 半年。
3. 人生如夢,夢如人生。  

1 Comments:

Anonymous Vic said...

probition... do u mean probation lol ... anyways that was a nice way to start off my day

3:37 am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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